2017
年09月30日 09:03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7〕6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室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加强和推进我校新型智库建设,根据《吉林大学智库建设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开展智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现有的各实体和非实体研究机构,或以现有机构、平台、学科团队为基础组建新的平台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智库的整体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国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在回应国家关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2.申报智库应有明确和稳定的主攻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智库主攻方向应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主攻方向要有3个及以上内在联系紧密、相互协调发展的重点研究领域。
3.申报智库应具备各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成果转化渠道和内容宣传途径,已有被采纳认定为A、B类研究报告的优先考虑。
4.申报智库的首席负责人应是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能够实际承担起智库的建设责任。支撑智库的科研团队应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具备较高的研究能力和前期基础。
5.申报智库依托单位每年根据学校投入经费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三、遴选工作组织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库的遴选和认定工作。
四、遴选办法与程序
1.申报智库须填写并提交《吉林大学新型智库申报书》。
2.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
五、申报材料
《吉林大学新型智库申报书》一式10份(均为原件),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吉林大学新型智库申报书》和吉林大学新型智库申报信息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mengxiang@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智库建设实施办法
2.吉林大学新型智库申报书
3.吉林大学新型智库申报信息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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