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科研动态

(转)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1 作者: 点击:
20170825 14:38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7] 6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7]149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
.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2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4)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推荐申报项数不超过4项。请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及初审,并按顺序上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经费预算”;下载《申请书》模板,填写“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意见”,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922,社会科学处网上统一审核通过确认。请各单位于918前将各单位的申报意向报社会科学处,925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在线打印《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在线打印《申请书》1份并加盖公章。

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套。

联系人:朴素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piaos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