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2〕0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发布<吉林省社科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宣通[2021]51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基金的引导作用,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有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种类及选题要求
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分为7类,分别是:重点项目(智库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
1. 重点项目(智库项目)
选题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十九大以来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全面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重大命题、重要论述、重要概念作为研究重点,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确保一率先”目标等重点任务,结合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际,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作用,强化智库研究的问题意识和服务导向,着重选择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前沿问题进行论证申报,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计划立项20项左右,重点向应用研究倾斜。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2. 一般自选项目
选题要求:依据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3. 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
选题要求:应着眼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科研、教学工作,在自身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
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此类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类项目。不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 研究基地项目
研究基地项目是指经批准运行中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有空余滚动项目名额的研究基地,由研究基地负责人依据基地研究发展计划公开确定选题,并公开公正择优确定申报人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申报。评审未通过的立项名额推迟下一年度使用。研究基地项目不得允许基地成员以外人员申报。
5. 马工程专项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简称“马工程专项”。选题要求:坚定不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性、真理性的认识和把握,深刻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在当代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突出理论特色、实践特色,自主选题申报。计划立项10-30项左右。
6. 思政研究专项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简称“思政研究专项”。选题要求:紧密结合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在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实践中提炼研究选题,重点以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实践研究相结合。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吉林省在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的专职人员,按选题要求自拟题目进行申报,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超过申报数量不予受理。计划立项10-20项左右。
7. 网络文化研究专项
选题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宣传阐释为重点,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传播,网络文明建设、互联网内容建设与管理、互联网舆情研究和舆论引导、智能社会治理、网络安全、网络金融、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等方向,自拟选题进行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计划立项10-20项左右。
以上各类项目选题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立项资助经费
1. 重点项目(智库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
2. 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 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4. 研究基地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5. 马工程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6. 思政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7. 网络文化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具体要求如下:
1. 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 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3. 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4. 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申报人可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选其一填报。最终成果形式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
5. 马工程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须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及学术期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应包含“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尤其对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6. 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准确时间填报。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极特殊原因必须按原计划时间完成。
7. 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
2. 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下同),不得申报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
(3)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等。
(4)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申报或已经申报2022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7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6)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对同一选题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3. 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及《活页》(2021年12月版),在“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申报人需要登陆“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经社会科学处审核后登陆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后,将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审核,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一致。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4.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5. 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各类别项目全部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6.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7. 项目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周五),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办法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人填写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及《活页》(附件3)一式6份。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不得使用旧版本《申报书》及《活页》,违者按作废材料处理。
2.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周一),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规定日期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电子版文件夹要求以单位命名(如XX学院),其中《申报书》和《活页》分别设立文件夹,文件以“学科+吉林大学+申报人姓名”命名(如“马列·科社+吉林大学+张三”)。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附件:
1.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
2. 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3. 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4. 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5. 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