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9〕7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9]0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结项率,现对2016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附件1)进行检查清理。
请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项目负责人抓紧完成项目研究,并在2019年11月30日前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管理办法》(附件2)将《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3)和研究成果报送社科处。
本次清理的在研项目逾期不办理结项者将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追缴终止研究项目的剩余经费。
联 系 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名单
2.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管理办法
3.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
社会科学处
2019年9月16日